發展局局長麥齊光,被指和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,互租物業,雙方簽訂協議,寫明租客可以自由買賣單位,麥齊光無回應做法是否合法,只是強調沒有和曾景文,在同一個部門任職過,不存在要協助他升職的問題,他最快於今個星期內,交代詳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