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改會集體訴訟小組委員會主席梁定邦表示,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說,集體訴訟的建議可行,除了幫助弱勢社群,部分情況相近的案件亦可以得到終極解決,對被告亦有好處。梁定邦表示,礙於現時法援制度以個人作為資助單位,因此建議利用消委會的消費者訴訟基金,先在消費者權益範疇推行集體訴訟,但長遠應該全面推行。大律師公會的代表就批評法援署,過去十多年對推行集體訴訟態度負面,以擔心為部份人提供免費午餐為理由,拒絕研究資助,是眼光狹隘、推卸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