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在立法會表示,行政長官梁振英委任孫德基做審計署長,是考慮到署長一職需具備的專業資格、管理能力、及個人操守等因素,認為他是合適的人選,而孫德基亦都通過深入的品德審查。雖然孫德基是以非公務員條件職任,但他的合約條件訂明,他需要遵守公務員規則,確保政治中立、不偏不倚地執行公務。審計署長亦會定期向立法會提交審計報告,接受議員及公眾監察。民主黨何俊仁指孫德基官司纏身,批評當局破壞以往在內部,找人做審計署長的傳統,質疑梁振英因為跟孫德基有交情而私相授受。陳家強反駁說,孫德基有官司纏身的說法不符事實,又舉例指前審計署長鄧國斌在03年獲委任時,他的政務官身份亦曾惹質疑,但現時則獲得議員讚賞,反映署長一職無論是否由公務員出任,最重要是有完善的制度。陳家強在發言時,曾錯誤把鄧國斌的名字說做「鄧國威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