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息指,發展局長麥齊光,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,到北角廉署總部協助調查。相信涉及他們兩人,被指曾經互相簽訂授權書,容許對方可出售租住單位及決定單位售價,懷疑雙方是租住單位的實際業主,被指不誠實申領租屋津貼。廉署說不評論個別個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