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署起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、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聯、執行董事陳鉅源、及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等八項控罪,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、提供虛假資料、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,其中許仕仁涉及全部八項罪名,包括涉嫌在二千至零三年,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,接受新地提供禮頓山兩個單位免租,收受二百四十萬港元無抵押貸款,無向積金局申報,並在積金局續租新地旗下國金中心的辦公室時作出投票。許仕仁又涉嫌在零五至零七年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,多次接受郭氏兄弟現金及支票,總值超過三千萬元,又收受郭炳聯一筆款項,聲稱是顧問費用,但有關資料可能是虛假。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二日,五名被告獲准保釋。郭炳聯離開時說多謝大家關心,強調自己沒有做錯事,相信香港司法制度公正,他會全力抗辯,還自己清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