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駁回一個男同性戀者,申請司法覆核警方阻止以跳舞方式示威。法官林文瀚在判詞中表示,示威及娛樂不一定是互相排斥,但若果涉及娛樂成份,即使在公共空間,活動有搭舞台等,都需要按公眾娛樂場所條例,申請牌照,警方亦有責確保安眾秩序。申請人去年五月,在銅鑼灣駱克道行人專用區,參加反歧視同性戀活動時,以跳舞表達訊息,但因為活動沒有申請公眾娛樂牌照,被警方阻止。他入稟指,已有公安條例規管示威,警方不應以公眾娛樂場所條例,妨礙示威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