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宣布,為紓緩青年住屋問題,政府將全數資助非政府機構,興建青年宿舍的建築費用,期望可以提供三千個住宿單位。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,申請資格方面,主要是在職單身青年,及少量已婚夫婦,年齡由十八至三十五歲以下,單身人士入息上限為一萬七千元,資產總額不可超過二十六萬五千元,二人家庭入息上限為三萬四千元,資產總額不可超過五十三萬,申請者在香港不可擁有物業。租金方面,則不應超過附近地區同類單位市值租金五成至六成,總租住期不應超過五年。有關青年舍宿由非政府機構自負盈虧運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