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公布,推出連串安居措施,包括復建居屋推出前,每年會容許五千名符合白表資格人士,在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地價單位,日後出售時再承擔補地價責任,計劃明年一月接受申請。對象是每月收入三萬元或以下,首次置業家庭;另外,為紓緩青年住屋困難,政府將全數資助非政府機構,興建青年宿舍的建築費用,期望可以提供三千個住宿單位。

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話,建好的宿舍,會由非政府機構自負盈虧經營。宿舍單位每個一百六十平方呎至二百一十五平方呎,申請人年齡十八至三十五歲、在職的單身青年及少數已婚家庭,個人月入上限額萬七元,資產上限是二十六萬五千元,二人家庭則是雙倍,租金為同區最多六成,總租住期最多五年,政府預計總資助額以十億元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