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監會譴責法國興業銀行香港分行,財富管理業務內部監控缺失,無披露在二手市場買賣場外債券、期權及結構性票據涉及的收費。法興在不承認責任的基礎上,同意向客戶退還費用連利息,涉及金額一千一百萬美元,折合八千幾萬港元;證監會指,在零三至零六年期間,三千多宗交易中,法興為客戶買賣場外產品時,向客戶支付的價格似乎與實際交易作價不同,差額以費用形式被扣起。由於這些收費並無定額,某些情況下甚至費用過高,但法興沒有顯示在客戶月結單上。金管局歡迎證監會對法興銀行採取的執法結果,相信能對本港銀行的內部監控缺失起阻嚇作用,案件亦反映現行有關銀行證券業務的監管制度行之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