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監譴責法興港分行須向客戶退還1100萬美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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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7-17 19:1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7-17 19:16
證監會譴責法國興業銀行香港分行,財富管理業務內部監控缺失,無披露在二手市場買賣場外債券、期權及結構性票據涉及的收費。法興在不承認責任的基礎上,同意向客戶退還費用連利息,涉及金額一千一百萬美元,折合八千幾萬港元;證監會指,在零三至零六年期間,三千多宗交易中,法興為客戶買賣場外產品時,向客戶支付的價格似乎與實際交易作價不同,差額以費用形式被扣起。由於這些收費並無定額,某些情況下甚至費用過高,但法興沒有顯示在客戶月結單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