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夫婦透過七個銀行戶口,「洗黑錢」六千二百萬元,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四十二個月和五十一個月。兩人在零四至一零年間,收受賽馬及足球賭注,警方調查後,去年五月在羅湖邊境拘捕由內地回港的男被告,及在住所拘捕女被告,檢獲十八萬港元及一萬二千元人民幣現金,以及約值八十萬元首飾,並凍結兩人一千萬元資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