懲教署為十名在囚青少年,報考中學文憑試。他們共報考六十張試卷,其中三十七卷取得二級或以上成績,包括九卷三級、三卷四級及一卷5*級。懲教署助理署長鄧秉明指,在囚人士取得良好學歷有助增加他們獲釋後受聘的機會,同時協助他們繼續升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