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盟輪任主席國柬埔寨,副首相兼外相賀南洪在金邊宣布,東盟外長就南海問題達成的六項原則,內容包括全面落實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」及有關聲明,達成「南海行為準則」、繼續保持克制,不使用武力,以及依據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」解決爭端等。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,中方願意與東盟國家一同全面有效落實《南海各方行為宣言》,並且期望各方遵守宣言,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。他說,中方對商討「南海行為準則」持開放態度,但他強調,在南海問題上,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不是規範國與國之間,領土主權爭議的國際條約,也不可能成為裁決這類爭議的依據。相關的國家,應該依據歷史事實和國際法,解決南海海域劃界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