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酒樓男子騙破欠基金下月宣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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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8-03 13:5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8-03 13:56
一對夫婦在零一年至零八年間,將多間經營的酒樓結業時,向清盤人隱瞞酒樓資產,以致無法變賣資產來支付債項及薪金,要由破欠基金發放特惠金給受影響員工。在區域法院,男被告欺詐罪名成立,押後至今個月廿三日宣判,等候背景報告。法官形容案情嚴重,被告利用法律漏洞,用納稅人的錢逃避營商責任,形同瞞稅,認為被告有計劃及有部署犯案,比一般欺詐罪嚴重,判監是無可避免。被告還押監房看管。另外,法官撤銷女被告的欺詐罪,因為未能證實她存心隱瞞,當庭獲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