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名二十三至六十五歲選民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承認在去年區議會京士柏選區種票,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,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月底判刑,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,各人獲准現金保釋。這批被告分別在選民登記申請表上報稱,四個位於旺角的單位是他們唯一或主要往址。但廉署調查顯示,其中一個地址並不存在,而各被告並非居住於報稱的地址,他們在去年底都有投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