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有二十多次案底的積犯,出獄後搶劫兩名長者,在區域法院承認搶劫及偷竊罪,判監四十個月。法官批評被告無珍惜改過機會,不相信他今次會改過自新。四十九歲被告,今年一月出獄,在五月先後在深水埗,搶劫兩名七、八十歲婆婆合共二千多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