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九月,灣仔私家車同的士相撞,導致一名修路工人死亡,私家車四十歲女司機,在區域法院,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,判監三年,停牌五年,並且需要接受駕駛改進課程。法官質疑被告,無留意路口有停車的交通標誌,而現場的錄影片段亦證明她向警方聲稱在路口曾經停車是說謊。又批評她以高速駛向路口,駕駛方式遠低於合理和正常的水平,裁定她罪名成立。被告去年九月,駕駛私家車,途經摩利臣山道一個路口,同一架的士相撞,的士失控衝向路邊撞倒三名修路工人,其中一人傷重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