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懲教人員涉嫌用自己尿液,代替戒毒所釋囚的樣本,令釋囚成功通過測試,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,案件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。主控官質疑首被告,懲教主任鄧貴文的講法,指署方高層曾經在會議上提過,要竭力跟進一些成功的釋囚個案,等如容許下屬造假。主控官認為,懲教署高層只是表達關注,質疑被告是否想多了。但被告堅持高層的說法,另有含意,指高層在會上建議他們不要寫釋囚因為再吸毒而被召回戒毒所,要寫其他原因,例如失蹤或不願提供尿液樣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