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懲教人員涉嫌用自己尿液,冒充戒毒所釋囚的案件,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。第二被告已退休的五十三歲一級懲教助理梁肇榮供稱,他探訪釋囚時,如果見到對方身體反應顯示仍有吸毒,就會用自己的尿液代替釋囚,送去藥檢,這種做法早在他九三年加入懲教署更生事務組時,上司已教他這樣做,其他同事也是一樣,因為要確保戒毒成功率。梁肇榮說,如果發現釋囚在離開戒毒所的一年監管期內再吸毒,就要被召回戒毒所服刑,影響成功率。由於戒毒成功率的數據每年都要呈交立法會,署方最重要保持成功率。他又指,自己如果不換尿液,就是違反內部指令,部門會向他採取紀律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