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酒樓行政總廚,收受海味供應商一萬多元賄款,在東區裁判法院,被判入獄四個月,並要將收受的賄款歸還僱主。三十九歲被告,是一間酒樓的行政總廚,負責挑選食品供應商及訂貨,他在前年十一月至去年四月期間,推薦一名海味供應商購入魚翅、罐頭鮑魚及乾鮑,其後合共收受這名供應商一萬零五百元報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