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曾在美國駐廣州新領事館地盤擔任保安員的三十二歲美國男子,在華盛頓法庭承認,企圖向中國國家安全部,出售有關新領事館的機密保安系統資料。預料會判監十五至二十年。

檢察官指被告在股票巿場蝕了接近十七萬美元,希望透過出售機密資料,獲得三百至五百萬美元。他除了拍攝新領事館的照片外,又畫圖標明閉路電視的位置,並計劃安排中方人員進入建築物,安裝偷聽器。被告亦參與美國一項反監察計劃,一旦有中方人員企圖招攬他做間諜時,立即報告上級。被告曾訛稱是為了執行有關計劃,而接觸中國國安部。他曾去信中國國安部,提出交易,結果信件被拒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