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懲教人員與釋囚調換尿液案押後宣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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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8-31 11: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8-31 11:02
懲教主任以自己尿液代替釋囚尿液驗毒,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,案件原定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,但法官需要更多時間閱讀文件,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七日。兩名被告各准以五千元保釋外出。首被告四十八歲懲教主任鄧貴文,及第二被告已退休的五十三歲一級懲教助理梁肇榮,案發時都在喜靈洲戒毒所工作。兩人涉嫌以自己的尿液樣本,與釋囚的尿液樣本交換,送去做藥物檢測,令十六名囚犯可在獲釋的一年法定監管期內,通過藥檢,隱瞞再次吸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