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佛山兩歲女童小悅悅被車輾過死亡的案件,佛山市南海區法院一審裁定肇事司機胡軍,過失致人死亡罪名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。法院認為,被告自動投案,並賠償被害人部分醫療費,從輕處罰。

事發在去年十月中,小悅悅被車撞傷後,十八名途人見死不救,最後由一名拾荒婆婆將她救起,由女童媽媽送院,但小悅悅最終失救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