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一期監警會通訊,披露兩宗交通投訴個案,其中一宗涉及一名警長及兩名警員,在一宗處理有關停車位糾紛時表示,機動三輪車不能停泊在有P字標誌的車位,要求駛走,司機其後投訴警員疏忽職守。投訴警察課調查後證實,機動三輪車可泊車,但指警員事前無受過相關訓練,不熟識有關法例,認為警察並無過錯。監警會認為,警員在事件中倉卒作錯誤決定。經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多次討論後,將事件列作未能完全證明屬實個案,投訴警察課亦給予有關警員適當忠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