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,視察葵涌一幢計劃改變用途的工廈。她指,特首上周提出增加房屋供應措施,包括將工廈改建為公屋單位,及讓私人擁有的工廠改造住宅。她指,全港有一千四百幢工廈,但七百多幢屬商貿地段,業主若想改變用途,只能向城規會申請改建為酒店,不能改作住宅及宿舍,當局希望在某些合適情況下,可以在「商貿地段第二欄」中加入新用途,讓工廈改建為「過渡性住房」,甚至大學宿舍。

不過林鄭月娥亦指出,由於工廈的地積比率高、住用用途低,而自然通風、採光及廚房要求等都同住宅不同,若改為住宅就要減樓面面積,相信工廈業主不願意,因此應修訂建築物條例下的附屬規例,將改建為過渡性住房的工廈,不當作正常住宅用途,賦予較低地積比率,從而保留工廈現有樓面面積改為住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