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管會截至傍晚,共收到一千三百八十九宗與選舉有關的投訴,對於有人用車接載選民到票站投票,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,用服務誘使選民,投票給任何候選人,可能觸犯選舉舞弊條例,如果有人投訴可轉介廉署調查。另外,選管會又接到一宗投訴,指有選民獲配三張選票,將會跟進。

對於有選民在票站獲發地方選區、超級區議會及法律界三張選票;選舉事務處發言人晚上表示,選民登記冊清晰顯示選民所屬的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,票站人員發票程序有嚴謹監管,發出選票前須由兩位票站人員先後分別核對選民登記冊的資料,以確保選民獲發正確的選票。選舉事務處在投票日前,亦已向各票站人員提供足夠的訓練,包括核對選民登記冊資料的程序及如何分辨各種選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