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漁船船長程大偉,去年涉嫌在黃海海域作業期間,刺死一名南韓海警,仁川法院下午二審宣判,將程大偉判刑由三十年,減至二十三年,另一名船長劉連成,判囚由五年減至四年,兩人同被罰款二千萬韓圜。其餘八名船員維持一審判決,監禁十八個月至兩年。

事發在去年十二月,仁川警方指兩艘中國漁船在黃海海域非法作業,與漁民發生衝突,期間魯文漁號的四十三歲船長程大偉反抗,以玻璃碎片刺中兩名海警,其中一人腹部重傷不治。法院今年四月,判程大偉入獄三十年,代表律師上訴,南韓地方檢察院亦上訴,要求改判死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