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局決定,新造樓宇按揭貸款年期,將不得超過三十年,即時生效。總裁陳德霖說,注意到新造按揭貸款平均年期有延長趨勢,現時平均是二十五年,比零九年時的二十二年,多三年,部份銀行提供款貸款期更長達四十年。他指出,還款年期越長,除增加銀行信貸風險,亦會削弱借款人承受利率風險的能力,尤其是當利率回復較正常水平時,採用三、四十年貸款期的供款人,將不能靠延長貸款期來減低供款額,而可能出現周轉困難,因此局方已要求銀行,將新造按揭年期上限,定在不超過三十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