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懲教署人員,使用過分武力,打死一名台灣籍囚犯,早前被裁定嚴重傷人罪成立,辯方律師下午在區域法院求情,指三名被告已得到應得懲罰,失去工作和退休金,背景報告亦顯示,他們是著重家庭的人,亦是非常優秀的員工,而且做很多義務工作,希望給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。法官說,今日才收到辯方的六份文件檔案,包括家人求情信,需要時間考慮,下星期在觀塘裁判法院宣刑。

三十三歲死者陳竹男,零九年因為電話詐騙案被捕,被關押於荔枝角收押所,三日後死亡,全身有百多處瘀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