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委會去年收到二百四十宗有關興趣班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,比前年增加一成八。有個案的女事主,以三千八百元報讀自我啟發訓練課程,期間覺得課程內容古怪,導師以高壓手法推銷,要求學員參加更昂貴的跟進課程,而即使學員每次準時出席,公司無按承諾全數退回費用。另外有家長為幼兒報讀優化幼兒大腦課程,五千元上二十四堂,開課後察覺課程內容空洞又無主題,而且多數是自由活動,家長認為貨不對辦,要求退款但不獲受理。消委會建議市民報讀課程前,先了解內容,及選擇有信譽的機構,若遇高壓推銷,應報警求助。另外有個案的女事主,今年二月在粉嶺火車站外流動攤檔,被推銷以二千二百元參加游泳班,但公司後來指人數不足未能開班,要求事主轉去港島區上課,經交涉後,事主今年五月獲安排在粉嶺上婦女泳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