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事處指年初已不准啟豐二號離港至今仍然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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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9-17 20:0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9-17 20:04
保釣行動委員會表示,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已口頭回覆,保釣船啟豐二號已通過四項安全檢查,包括船頭一百毫米裂口、船尾燈、救生泡燈及欄杆。不過,海事處表示,會以書面通知船東,是否解除暫時吊銷啟豐二號的驗船證明書,暫時不可航行。海事處又指,啟豐二號是本地持牌的第三類別船隻,只可用作捕魚及有關用途。由於海事處處長有理由相信啟豐二號並非純粹用作捕魚及有關用途,今年一月已指示不准離開香港水域,有關指示仍然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