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童未及時獲確診死因庭裁定死於自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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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9-27 15: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9-27 15:26
十二歲女童黃焯思,去年四至五月先後兩次暈倒,屯門醫院醫生未有診斷出她患有心律不正,病人同月死亡。死因庭裁定,女童死於自然。死因庭指,女童當日獨自見醫生;曾有醫生建議為病人「打尖」接受「霍爾特動態心電圖」檢查,但最後因有醫生放假而做不到。死因庭建議屯門醫院,為十二歲或以下兒童診治時,須有家長陪同;醫務人員放假期間,所負責的工作亦要有其他人跟進。醫管局亦應彈性讓病人跨區使用「霍爾特動態心電圖」檢查。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時,引述專家報告指,根據病人的心律及過往病歷等,可確診她患有「QT間期延長綜合症」,但屯門醫院的診斷程序低於可接受水平,令病人錯過及時接受治療的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