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事處決定,解除暫時吊銷保釣船隻啟豐二號驗船證明書的禁令,但船隻必須符合本地商船安全及檢驗的規例,即只可以純粹用作捕魚及有關有途,否則原來的禁令,會自動再次生效。海事處長在給船主的信件中,指本月十七日,啟豐二號經海事處人員檢驗後,證實船隻用作非捕魚用途引致的結構受損及安全設備缺陷,已完成維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