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懲教人員調換戒毒所釋囚尿液樣本的案件,押後至下星期五宣判。裁判官表示,不相信兩名被告所講,是受上級指示、及默許造假,認為被告只係想偷懶;懲教署助理署長鄧秉明指,法庭的裁決還署方一個公道 ,強調沒有向職員施壓,要求維持戒毒所釋囚高成功率,對於裁判官指,相信可能有其他戒毒所職員涉及換尿液作假,署方未有發現類似行為,強調如有發現,會轉介執法機構跟進及調查,亦已邀請廉政公署在十月就署方程序作全面檢討。鄧秉明指,在事發的零九年後,已採取多項防止造假措施,包括使用特別的收集尿液膠樽及標籤,認為成效顯著。鄧秉明又否認有報道指,署方要求非政府機構提供假的釋囚尿液樣本,強調絕無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