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中東發現新型冠狀病毒,衛生防護中心明日刊憲,將新型冠狀病毒列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,醫護人員如懷疑有新型冠狀病毒致嚴重呼吸系統病個案,必須呈報衛生署署長。署長可因應受影響地區的情況,行使權力以執行相關邊境管制措施。醫管局亦加強監察應變,要求前線加強呈報可疑個案,若發現曾到沙特阿拉伯及卡塔爾,或與患者有親密接觸人士,有發燒等呼吸道感染病徵,會將他們隔離,及將樣本送往衛生防護中心作快速測試,四十八小時內有結果。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說,已準備支援性治療設備,亦會與衛生防護中心研究治療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