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產建設商會質疑政府計劃收回新界東北地區內,地產商持有的土地,指可能與《基本法》保障私有產權有衝突,可能面臨法律訴訟。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,法例賦予政府依法收地,和《基本法》沒任何抵觸,賠償價格亦會有法庭作最後把關。粉嶺北馬屎埔村村民說,自從六月政府宣布收回土地,發展商加快收地,估計想手握更多籌碼,與政府談判,爭取合作發展。地產建設商會向政府提交的意見書,建議政府應考慮與私人發展商共同發展,當局應容許發展商更改手上農地用途發展,若發展商自願交回土地,亦應按市價獲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