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政治局指薄熙來嚴重違紀濫權並收受鉅額賄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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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09-28 18:3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09-28 18:38
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,審議並通過中紀委的審查報告,決定將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,開除黨籍、及開除公職處分。調查發現,薄熙來擔任大連市、遼寧省、商務部領導職務、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,嚴重違反黨紀,在王立軍事件及妻子谷開來故意殺人案,濫用職權,犯有嚴重錯誤,負有重大責任;薄熙來亦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,直接與通過家人收受鉅額賄賂;谷開來又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,為他人謀利,家人收受鉅額財物;而薄熙來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;他亦違反組織人事紀律,用人失察失誤,政治局會議決定,將薄熙來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政治局會議認為,薄熙來的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,極大損害了黨和國家聲譽,在國內外產生非常惡劣的影響,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;各級黨組織要以薄熙來案件為反面教材,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、管理及監督。會議重申,會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,不管涉及到誰以及權力大小,都要一查到底,決不姑息、決不手軟、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的懲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