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早前裁定,行政長官選舉條例,限定選舉呈請必須於七日內提出屬違憲,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提出上訴,案件早上開審。不過,梁振英及律政司的代表,在庭上提出撤回上訴。法院稍後才處理訟費問題。另外,高院早前以勝算低為理由,拒絕曾經參與行政長官選舉的何俊仁,就梁振英大宅僭建問題,提出的選舉呈請。何俊仁仍在考慮是否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