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四歲的士司機陳潤生,去年十二月,在深圳灣口岸,撞倒旅遊巴乘客,造成三死八傷,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身體嚴重受傷兩項罪名,在區域法院判監三年零四個月,停牌六年,需要重新考車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