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署署長陳漢儀指,檢討私營醫療機構規管的督導委員會轄下,由她領導的小組,會盡快制定指引,界定美容項目及醫療行為,期望在數個月內完成。她表示,指引制定後,假如仍有美容從業員,從事指定醫療行為,就是非法行醫。

陳漢儀在一個電視節目上又指,目前化驗所並非政府監管範圍,督導委員會會討論是否納入監管,但相信醫生會了解化驗所是否合規格。至於在檢討完成前的真空期,當局會和海關及消委會合作,加強宣傳,提高市民對醫療美容的認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