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指餓死男嬰女子有再犯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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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0-29 11:10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0-29 11:10
一名三十二歲母親,用開稀奶粉,餵哺三個月大兒子,令男嬰長期營養不良致死,被裁定疏忽照顧兒童罪名成立,今早區域法院聽取被告的心理及背景報告,中午後判刑。法官指,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,她的人際關係差,至今仍抵賴罪行,有再犯風險,擔心她其他子女日後是否得到適當照顧。法官又指,被告的智力低於常人,但照顧他人的能力,同一般人無異。
被告律師就指,由於被告未能得到正規治療,對照顧子女存有錯誤觀念,可以理解。她對案件已經後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