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政府推出兩項穩定樓市新措施前,出售兩個物業獲利。林奮強今早在一個電台節目解釋, 涉及的兩個單位, 都是在十一年前買入,屬單棟式樓宇,面積亦不算大,所以在加入行會前定出底價時,低於市場水平。地產代理如果能以超出底價售出,可以賺取當中差額。安排是希望給代理更大動力去售出物業。林奮強說,他入行會前共放售四個物業,目前賣出兩個,另外兩個賣出之後,他在行會任期內,不會再放售其他物業。另一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說,相信林奮強並無具體內幕消息,認為對方是一位精明投資者,但認為林奮強要再解釋清楚,消除公眾疑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