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人大常委會,昨日通過《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條例》,明確訂明在境外超生屬於違法行為,會被徵收社會撫養費,條例會在明年一月生效,分析指,這項措施將會進一步遏止雙非孕婦在香港產子。條例訂明,在境外超生的子女,如果在深圳辦理入戶,或者在境內居住滿十八個月,都被視為超生。超生一名子女,父母雙方要分別一次性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,超生兩名以上子女,就會以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。按照條例標準,今年超生一名子女,要繳納二十一萬九千多元的社會撫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