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訊局初步裁定數碼廣播電台停播違牌照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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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1-05 20: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1-05 20:26
通訊事務管理局初步裁定,數碼廣播電台在上月停播數日,違反牌照規定,須按法例作出懲處,現正邀請電台作出陳述。通訊局會考慮陳述後,作出最終裁決,並公布決定。
此外,數碼廣播電台臨時接管人,上月二十五日向通訊局提出申請,由十月二十一日起的六十日內,在七個廣播頻道播放音樂或重播節目,以便解決資金問題。臨時接管人在上星期五,又向通訊局提交另一項申請,更改播放安排,為期不超過六十日。通訊局要求電台提交理據及進一步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