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廉署起訴的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,早上在區域法院提堂。由於辯方律師需要時間,檢視百多份文件,法官同意將案押後至下月十八日再提訊。兩人准以同樣條件,保釋外出。麥齊光及曾景文在二十年前,互租對方位於北角城市花園的單位,涉嫌掩飾業主身分,向政府申請房屋津貼,涉及二十多萬元。兩人在七月十二日被廉署拘捕,麥齊光同日辭任發展局長,在任僅十二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