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,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,截止今個月初,入境處及警方打擊水貨客的聯合行動,共拘捕三百七十三名人士,有四十二人被檢控,當中三十一人被定罪,其餘三百三十一人被遣返內地。他又指,內地當局會協助本港,如果發現有人從事水貨活動三次,有可能判處監禁及罰款增加一至五倍,加上配合港鐵的行李規管等措施,羅湖口岸的水貨活動已有改善。民建聯陳克勤批評,大部份被捕的水貨客只是被遣返,檢控比例太低,質疑措施成效。李家超回應指,只要有合理懷疑有關人士從事違法行動就會作出拘捕,但要定罪就要視乎是否有足夠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