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行政院通過,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,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年期,與外籍配偶看齊,最快四年可取得身份證,最長八年。行政院長陳沖說,展現政府保障移民人權,維護憲法平等權的決心。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,一旦通過,預計有兩萬多名大陸配偶受惠。現時台灣人的外籍及大陸配偶,累計有超過四十六萬人,其中大陸配偶佔三十萬人,有九萬多人已取得身份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