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梁國雄,早前質疑梁振英選舉特首期間發表失實的僭建言論,提出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被拒後,終審法院再駁回上訴申請。對於何俊仁在原審中指,梁振英在參選前半年,向記者提過寓所並無僭建物的言論是失實及誤導,其後又無澄清,終院三名法官認為,參選人不能控制傳媒的報道,要求參選人收回多個月前的言論,亦是要求太高。至於梁振英在選舉期間,指責對手唐英年寓所有僭建,終院法官認為不一定意味梁振英本人並無僭建問題,認為並無失實言論的基礎。終院法官又認同原審法官,不批准何俊仁延期提出選舉呈請的理據,指除非法庭認為涉及司法公正的問題,否則都不應該批准延期。何俊仁對裁決表示失望,指市民會有公正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