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八歲單親母親不滿女兒,未獲派第一組別中學,兩年來拒絕安排女兒上學,違反入學令罪成,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入住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兩個月。裁判官說,教育局派位制度持之以恒,不會因個別家長喜好而改變,六至十五歲兒童都應獲免費教育,形容被告一直要求讓女兒入讀第一組別學校,是偏頗及不合理欲望,妄顧法紀,阻礙女兒入學及接受團體生活的權利。裁判官又說,兩份精神報告指被告有妄想症,但一直拒絕接受治療及食藥。被告聞判後,在犯人欄強調自己是正常人,指判決是侮辱。教育局歡迎裁決,指會聯同社署及各有關服務單位,盡快為被告的女兒復學及提供輔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