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署落案起訴兩男一女,涉嫌洗黑錢一億七千多萬,在東區法院應訊,被告毋須答辯,署任主任裁判官,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十五日。三人獲准以十萬至二十萬元保釋。三名被告分別是渣打銀行客戶經理,以及一間公司的董事及私人助理。控罪指四十四歲的公司董事,涉嫌透過公司在渣打的戶口,從客戶收取一億七千多萬貸款,逃避在馬來西亞繳交稅項。